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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海继承纠纷律师-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

    来源:上海遗产纠纷律师 时间:2022/10/8 14:56:44 

     第一级继承顺序由配偶、子女和父母继承,第二级继承顺序不继承;没有一级继承人的,继承人应当是二级兄弟姐妹、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。

  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27条

   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:

    (1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    (2)二级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    继承开始后,第一个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个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级继承人的,由第二级继承人继承。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,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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